产假(该标签下共有3篇文章)
尊敬的领导: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,需要看护,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(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天和事假X天),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,共计X天。请领导批准。直接跟你们公司的人事科说明情况,填一张特定的单子就可以了。这个假不用写请假条的。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,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,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。产假、照顾假期间,工资照发,不影响晋升。特殊请假条请假人:日期:年月日此致敬礼!求职人:XXX年XX月XX日
(单位)办公室:因本人即将临产,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,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。特此请假,恳望批准!(单位)(部门)(姓名)年月日另附:法定产假期限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。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。难产的,增加产假十五天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假十五天。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,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,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;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,产假四十二天;七个月以上的,产假九十天。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,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。此致敬礼!求职人:XXX年XX月XX日
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。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,从产前到产后,一般有98天。产假待遇的享受人群按目前的法律规定,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,都享受产假待遇。2012年4月18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删除了“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,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,不适用本规定”的条文,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、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,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,但是在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。女职工产假时间规定一般规定1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、难产,增加产假15天3、生育多胞胎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4、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5、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6、晚育产假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。产假分类(一)必须享受的假产假:98天+30天15天(晚育)+15天30天(难产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产前检查: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),应算作劳动时间。(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、缺勤等,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)产前工间休息:怀孕七个月以上,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,不得安排夜班劳动。授乳时间: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(二)可以请的假产前假: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,单位应批准其休假。如上海市规定“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、严重的妊娠综合症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,本人提出申请,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。”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。此致敬礼!求职人:XXX年XX月XX日